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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点击数:
    围: 因客观原因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研究生
办理程序:
1 、本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学生延迟毕业审批表》 (  华侨大学学生延迟毕业审批表.docx );
2 、导师、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
3 将《华侨大学学生延迟毕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示:
1 、研究生超过学制年限三个月未办理延长学习期限申请者,视为自动退学。
2 、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前应缴清在学期间的各项费用。
3 、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普通奖学金以及其他待遇。
办理地点: 杨思椿科学馆402(泉州校区)   行政主楼A1107(厦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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