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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是组织实施华侨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宏观把握学校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通过研究生教育的二级管理体制对院系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考评。研究生院下设综合科、培养与学位一科、培养与学位二科、招生办公室、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质量科、实践科、学科建设办公室。此外,华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研究生院。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科室名称

主要职责

综合科

负责研究生院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包括文件管理、党建宣传及各类信息的统计与上报等工作。

培养与学位一科

负责泉州校区相关学院培养与学位工作,统筹协调两校区学位工作。

培养与学位二科

负责厦门校区相关学院培养与学位工作,统筹协调两校区培养工作。

招生办公室

负责各类境内研究生的招生及考录管理工作,协助境外研究生的推免、招生考录等工作。

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

负责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境外研究生招生录取、境外合作事宜的管理和宣传等工作。

质量科

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数据采集等工作。

实践科

负责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负责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科(学位点)的申报、评估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