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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招收研究生简章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点击数:

 

1.          华侨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xlsx(点击查看)

2.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供参考.xls(点击查看)

3.          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供参考.xls(点击查看)

 

 

报名条件                

(一)身份条件    

1. 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 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华侨考生:

(1)已经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此处专指Permanent Residence),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 年以上的记录(1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 个月可按1年计算)。

(2)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   

(3)注意:中国公民出国留学或因公务出国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华侨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过去5年内在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相关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在过去5年内《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

4.持外国有效护照的外籍学生。  

(二)学历学位条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大学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还未取得本科学历证书),需获得相当于中国大陆专科学历,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大学的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还未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需大学本科毕业,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一)报名    

1.招生专业与类别    

招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招生类别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3月31日。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考点须选择“华侨大学”。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留学生、华侨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到hqujwyjs@163.com,逾期不再接收。

3.报名材料:    

①《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身份证明材料,其中:

港澳台考生: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

留学生:护照复印件;

华侨考生: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过去5年内在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证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相关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在过去5年内《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

③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④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

⑤两封机密推荐函;

⑥2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一寸照片。

以上报名材料①、⑤表格请登录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qu.edu.cn/)“下载专区”下载。

注意: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报名材料不完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费:500元人民币/人,于现场确认时缴交。  

5.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报名结束后,我校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并携带相关证照原件以备查验。逾期不再补办。

(二)入学考试    

1.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地点:华侨大学;

3.考试时间:2017年4-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办理来华手续所需费用自理。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7月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除金融硕士学制2年外,其他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6年。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其他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

港澳台侨研究生学费按照内地(中国大陆)学生有关标准收取,硕士24000元/全程.生,博士30000元/全程.生。留学研究生硕士57000元/全程.生,博士75000元/全程.生。

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2、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57000元/全程.生(或依协议),博士75000元/全程.生(或依协议)。

(八)奖学金

1. 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

博士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2.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

博士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3.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硕士生:8000元/人;

博士生:10000元/人。

4.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硕士生:4万元/人;博士生:5万元/人

5. 华侨大学香港校友会优学奖学金

评发对象:华侨大学在毕业二年内考入境内外大学研究生的香港学生;

硕士研究生10000港币/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

6.泉州慈善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

评发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香港学生。

每年评选20人,资助额度2500港币/人。

7.华侨大学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

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奖励总额为10000元,奖励总数不超过10人。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86)0592-6161272;电邮:hqujwyjs@163.com。

 

(境外报考咨询方式见后附)

 

 

 

 

 

 

 

海外报名咨询:    

1.印度尼西亚智民学院
地址:PLUIT VILLAGE RUKO NO.71-72 JL.PLUIT INDAH RAYA-JAKARTA 14440
电话:+62-21-66670262
传真:+62-21-7071262
网址:http://www.cerdasbangsa.co.id
电邮:ask@
cerdasbangsa.co.id
2.马来西亚南方大学学院
地址:Kolej Selatan (198704v) PTD 64888, 15km Jln Skudai P.O.BOX 76 81300 Skudai Johor Malaysia
邮箱:international@sc.edu.my
电话:07-5586605 Ext.265
传真:07-5563306
3.华侨大学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处
地址:RICH PALACE C11,J1.MAYJEN SUNGKONO 149-151,SURABAYA,INDONESIA
电话:62-31-5620199
传真:62-31-5620199
电子邮箱: HQUSBY@GMAIL.COM
4.华侨大学驻泰国代表处
地址:3/8 DECHO ROAD,SURIYAWOANGSE,BANGRAK,BANGKOK 10500 THAILAND
电话:662-6347770
传真:662-6347771
电子邮箱:HQTHAIBAN@GMAIL.COM
5.华侨大学驻菲律宾代表处
地址: ROOM C,5TH FLOOR, 1253 JOSE ABAD SANTOS AVE.TONDO MANILA PHILIPPPINES
电话:63-2-2558536
传真:63-2-2566719
电子邮箱:YUXINZHAN@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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