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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联考】华侨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点击数: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结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提醒:考生在内地(祖国大陆)获得的学历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研究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二、报名

(一)招生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或者根据考生录取情况,经学校评估同意开班的,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二)报名方式

1.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210日至2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我校免收报名费。

4.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1.考生报名成功后,须进行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310日。

2.网上确认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阅读系统公告,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3.网上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正反面均需提供。

台湾考生: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通行证。正反面均需提供。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公证材料。

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考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推荐信。由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出具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注明推荐人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5个人1寸彩色证件照(半年内近照,jpg/jpeg格式)。

6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7其他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如有)。

考生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若因考生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无法通过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入学考核方式

华侨大学采取申请审核制。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进入学术审核环节,由所报考学院组织开展时间约为20234月。

学术审核为综合评审,含材料评价、笔试/面试等。一般由三至五名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小组。面试包含对外语能力和专业课知识的考查。其他安排如具体内容、形式、考核标准、时间地点等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

四、录取及报到入学

(一)录取

我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料,结合学术审核结果、体检结果、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综合考量并择优录取,不限名额。录取通知书于20237月寄发考生本人。

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六、费用

(一)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标准。单位为人民币/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经批准设在香港、澳门地区的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班学费标准依批准及协议执行。

学习形式

学习层次

学费标准(人民币/学年)

全日制

博士

10000

硕士

8000

非全日制

硕士

工商管理MBA27000

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20000

工程管理(MEM)18000

机械、能源动力、计算机技术:15000

学习地点设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国家:依协议

(二)住宿费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费用以宿舍类型为准。研究生住宿条件: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供应系统等。每栋宿舍楼提供免费饮用开水,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七、报考咨询

(一)各学院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二)研究生院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

电话:(00860592-6161272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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