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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联考】华侨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研究生简章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点击数: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结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提醒:考生在内地(祖国大陆)获得的学历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三)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研究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招生类别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校内(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

(二)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校内(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或者根据考生录取情况,经学校评估同意开班的,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报名

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见下文)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614日至111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须在12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在境外取得学士/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应届生在读证明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

(四)报考点信息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政编码:350117,电话/图文传真:(059122867389

5.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潘建业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五)打印《准考证》

41日至411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入学考核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由报考点组织开展,具体信息以考点通知为准。

2.初试科目为一门统考试卷,按所报考的专业分为“综合能力(一)”或“综合能力(二)”,满分150分,均为客观选择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数学基础3个模块。

3.考试形式为笔考或机考,具体以各报考点安排为准。

4.初试时间:411日上午84512:00进行(8:45准备机考试卷,9:00考生开始答题,9:15后考生停止入场),具体要求见各报考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5.初试成绩查询:由我校提供,具体另行通知。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开展。我校在复试前将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约为5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3.复试形式为面试。一般由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小组。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录取及报到入学

(一)录取

1.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不限名额。录取通知书于7月寄发考生本人。

2.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所在学院研究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费用

(一)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000/·全程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000/·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35000/·学年;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30000/·学年;

新闻与传播:20000/·学年

学习地点设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国家:依协议。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二)住宿费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费用以宿舍类型为准。住宿条件:一般为空调、独立洗手间、热水系统、24小时网络连接、书桌、衣柜等。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报考咨询

(一)报名流程相关咨询:研究生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杨思椿科学馆404362021;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行政研发大楼611361021

电话:(0086)0595-22692539 ,刘老师;

(0086)0592-6161276,郭老师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报名咨询微信群及更多信息见https://grs.hqu.edu.cn/gatql.htm

专业相关咨询:各学院研究院)

联系方式见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本简章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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