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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华侨大学2022年招收港澳台、华侨研究生简章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2022年招收港澳台、华侨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①考生本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考生本人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截至报名结束日)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结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②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满6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提醒:

考生在内地(祖国大陆)获得的学历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毕业于国高校的考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材料。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研究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生专业与类别

(一)招生专业

硕士专业目录:见《华侨大学2022年招收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硕士专业目录》

博士专业目录:见《华侨大学2022年招收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或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45日。【更新:报名时间延长至4月25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

2.报考界面“推荐免试”限华侨大学本校2022年预计毕业的学生报考,其他考生请选择“普通考试

3.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得修改信息。考生须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一经发现个人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①港澳台考生:身份证、通行证(或居住证)。

②华侨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在住在国的合法居留证件(根据所持居留权的不同,永久居留者提供过去2年的证件,其他合法居留者提供过去5年的证件)、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考生本人获住在国的居留认证书(中文版,并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实际累计居留时间)、中国国家移民局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个人出入境记录(电子版,查询时间范围为201711日以来)、华侨大学考生个人出入境记录表 (点击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扫描))。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公证材料。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毕业于国(高校的考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推荐信。由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出具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注明推荐人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5.个人1寸彩色证件照(半年内近照,jpg/jpeg格式)。

6.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7.其他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如有)。

【提示】考生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证件应正反面同时提供。若因考生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无法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学考核

我校采取申请审核制。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各专业学术审核,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网络形式和现场形式,内容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具体日期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奖学金

奖学金项目面向全日制来校学习的各类境外研究生申请资格评选条件具体名额以奖学金有关规定及当年度评选通知文件为准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华侨生限本专科层次)

奖励标准为博士特等3元,一等1.5元,二等1元,三等0.7硕士特等2元,一等1元,二等0.7元,三等0.5元。

(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特等3元,一等1.5元,二等1元,三等0.7硕士特等2元,一等1元,二等0.7元,三等0.5元。

(三)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1,硕士0.8元。


、录取及报到入学

(一)录取

我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料,结合学术审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考量并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当年7月寄发考生本人。

应届毕业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报到入学

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费用

(一)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单位为人民币/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习形式

学习层次

学费标准(人民币/学年)

全日制

博士

10000

硕士

8000

非全日制

硕士

工商管理MBA27000

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20000

工程管理(MEM)18000

机械、能源动力、计算机技术:15000

学习地点设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国家:依协议

(二)住宿费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费用以宿舍类型为准。研究生住宿条件: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供应系统等。每栋宿舍楼提供免费饮用开水,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联系方式

各学院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二)研究生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行政大楼A611361021

电话:00860592-6161272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报名咨询微信群(点击查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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