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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7年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招生简章——奖学金招生开放申请中

作者: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2017年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招生简章

(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东南亚国家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

附件1:  华侨大学2017年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TAN KAH KEE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FORM).docx

附件2:  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HUAQIAO UNIVERSITY).xls

 

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创办于1960年,校区分别 坐落于中国著名侨乡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学校直属国务院侨 务办公室领导,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坚持向海外、 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建校五十多年来,华侨大学培养的 16 万余名毕业生遍布海内外,其中来自7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校友 5 万余人。各类在校学生 3万余人,包括来自7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学生5000余人, 是海外华侨华人青年选择来华求学最多的中国高校之一。

一、奖学金简介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华侨华人学生和 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来厦门学习深造,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特设立“陈嘉庚奖学金”。华侨大学是该奖学金项目的招生院校之一。

二、申请条件

1.持“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效护照的华侨华人, 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友好,主要面向东南亚国家,身体健康。港澳台地区学生必须是集美校友后裔,拥护“一国两制”,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符合华侨大学招收华侨华人、港澳台学生的入学申请条件。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请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 年龄原则不超过 30 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不超过 35 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不超过 40 岁;

(4)申请普通进修生生(含汉语进修生和短期进修生)的学生,须获得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原则不超过 45 岁。

注:申请人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不得享受陈嘉庚奖学金 的资助。

4.申请人的汉语水平要求: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者,汉语水平考试(HSK)达 5 级及以上; 申请汉语言专业及全英文授课专业者,汉语水平不作要求。

三、申请时间:2017年 6 月 1日-7 月 10 日

四、申请程序

“陈嘉庚奖学金”请者须在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并被录取后,才能参与奖学金评选。

申请者只可选择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所设置专业。

华侨大学 2017 年面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简章(本科)请 详见招生信息网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 2017 年面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简章(研究生) 请详见研究生院网http://grs.hqu.edu.cn/

1.申请者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填写;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陈嘉庚奖 学金申请表》填写;

3.邮寄奖学金申请资料

类别

入学时间

学习年限

入学申请材料

本科生

9 月16日

4-5年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认证

(仅建筑

的高中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中

类专业为

学推荐信、个人来华学习计

5 年)

划、HSK 证书(申请汉语言专

业及全英文授课专业,对汉

语水平不作要求)。

硕士生

9 月16日

2-3年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认证 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两 封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学习计划、HSK证书。

博士生

9 月16日

4 年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认证 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两 封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研究计划、HSK证书。

汉语 进修生

2 月下旬

1 年-2 年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认证 的高中毕业证书(或大学在学证明)和成绩单。

9 月中旬

4.相应学生的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后,最 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 2 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 9 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 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侨居时间从取得长期或永 久居留权开始计算,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 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及由相关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两校 联招考试者,须为泉州、厦门、福州其中一地)出具的考生本人《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参加报名;

(4)外籍学生:持所在国护照,且不能同时持有中国国籍。

备注: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出具推荐信或由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出具推荐信。

5.请将以上相应类别的入学申请材料连同以下三类材料

(1)《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

(3)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推荐信

在 2017 年 7 月 10 日前寄(送)达华侨大学,申请人需根据申请攻读学历层次分别邮寄至不同部门,具体如下:

申请普通本科专业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招生处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申请汉语言本科、汉语言进修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五、奖学金名额和资助内容

1.奖学金资助名额:

本科生:45名;

硕士生和博士生:待定(数量较少) ;

进修生: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确定。

奖学金最终资助名额将由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予以调整。

2.奖学金资助内容:学历学生、非学历进修生的奖学金在 扣除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费用后,其余部分作为生活费按月 发放。具体额度标准如下:

①博士研究生:民币 7 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 3-4 年)

②硕士研究生:人民币 6 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 2-3 年)

③本科学生:人民币 5 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 4-5 年)

④非学历进修生(含语言生):人民币 3 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 1 年

六、奖学金评选和年度考核

奖学金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将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导师意见、推荐信和综合素质等,择优遴选我校的奖学金候选人,提交至陈嘉庚 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议,确定最终奖学金资助名单及 额度。我校将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 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七、华侨大学根据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者呈交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评审机构终审。

八、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 号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五楼

电话:86595-22695678

传真:86595-22691575

邮编:362021

电子邮箱:hqdxjwzs@sina.com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 号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行政主楼A611

电话:86592-6161272

传真:86592-6161261

邮编:361021

电子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网址:http://grs.hqu.edu.cn/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 8 号(龙舟池边)

电话:86592-6068011

传真:86592-6680503

邮编:361021

电子邮箱:zsb@hwmail.hqu.edu.cn

网址:http://hwxy.hqu.edu.cn/

华侨大学驻泰国代表处

地 址 :3/8DECHOROAD,SURIYAWOANGSE,BANGRAK,BANGKOK10500,THAILAND

电话:662-6347770

传真:662-6347771

电子邮箱:hqthaiban@gmail.com

华侨大学驻菲律宾代表处

地址: ROOM C,5TH FLOOR, 1253 JOSE ABAD SANTOS AVE.TONDO MANILA PHILIPPPINES

电话:63-2-2558536

传真:63-2-2566719

电子邮箱:yuxinzhan@yahoo.com

华侨大学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处

地址:NewlandOffice3rdFl.HR.Muhammad24,Surabaya,Indonesia

手机:62-8123013300

电话/传真:62-31-99020595

电子邮箱:hqusby@gmail.com

华侨大学驻马来西亚代表处

地址:SUITE#17-03,CENTRO,8,JalanBatuTigaLama,41300KlangSelangorMalaysia

电话:60-16-2349309,60-10-2525960

电子邮箱:ygsoo@chunghuaklang.edu.my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招收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层次

学位类别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博士

学术学位

010100

哲学

硕士

学术学位

华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硕士

专业学位

0501Z1

华语与华文教育

硕士

学术学位

华文教育研究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硕士

学术学位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硕士

专业学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硕士

专业学位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硕士

专业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硕士

专业学位

建筑学院

081300

建筑学

硕士

学术学位

085100

建筑学

硕士

专业学位

土木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硕士

专业学位

085239

项目管理

硕士

专业学位

音乐舞蹈学院

135100

艺术

硕士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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