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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点击数:
    围:取得华侨大学学籍的研究生。
办理程序:
1、新入学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用本人的学号,密码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网上个人培养计划须提交、打印后,经导师、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送交学院;
3、学院统一将新生《华侨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存档。
    示: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否则无法选课,任课教师无法报送成绩。
2、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参与学习,即所选课程必须合格,否则学位论文不予送审。(研究生已选的课程,未按教师要求完成教学环节或未参加考试的,成绩以“0”分记;未选而参加旁听的课程,不予登录成绩,不计学分。)
办理时间:每年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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