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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免修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点击数:
    围:具有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学研究生。
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doc);
2、经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将《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批、存档。
    示:免修应在课程开课初申请,开课后不予办理。详细规定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地点:杨思椿科学馆402(泉州校区)   行政主楼A1107(厦门校区)。
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一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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