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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学手续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点击数:
    围:已取得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因个人原因自愿要求退学的在学研究生。
办理程序: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点击下载),按要求逐栏认真填写,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同送交研究生院,报经分管校长批准。申请人应在收到正式批文后一周内办好离校手续。
    示:详细规定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
办理地点:杨思椿科学馆402(泉州校区)   行政主楼A1107(厦门校区)
办理时间: 每周三、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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