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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改革

关于开展华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554

 

关于开展华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课程建设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项目申报分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管理项目和研究生对外交流合作项目五类。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以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以及管理服务水平为目的。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针对我校实际问题,侧重对策研究,力求“精、实、新”。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提出的观点应注重创新导向,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有推广价值,能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可考核的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聘任的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经验的研究生校内或校外指导教师,或有博士学位、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项目组成员组成应合理,规模适度,鼓励40岁以下年轻教师主持或参加项目申报,倡导跨学科、跨单位组建研究团队。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已受资助、但尚有未结题的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能作为相同类别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其他不同类别的项目仍可申报。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按照教育部“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为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和教学改革发展趋势的具有示范作用的系列研究生精品课程。

1、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研究生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建设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等学位课程;所申报建设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及以上。

2、课程目标定位明确,有详细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规划。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绩。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使用国内外优秀研究生教材、国外原版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与讲义。教学文件齐全。

3、精品课程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研究、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与风格。

1教学内容:要符合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的要求,能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及时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体现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公共课、基础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专业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研究生创造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2)教学方法与手段:根据课程特点,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方式、方法应科学、灵活,符合课程设计要求和当今教学改革发展趋势,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提高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利于研究生个性化发展。

3)教学研究:任课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教改工作,潜心研究教学规律,教学研究成果突出,并具备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

4)教材建设:积极引进和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原版教材,开展双语教学,以保证精品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加强自编教材建设,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

5)教师队伍建设: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应由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应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好、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项目研究时间:20162月至20182月。课程综合改革和教材建设的公共课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其余每项资助2万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水平,扎实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结合教师的科研成果、企业相关案例的解决方案,有序开展课程案例库的建设。通过案例库建设,提高专业学位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全面改革,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

1、案例库建设范围包括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

2、案例应符合原创性、典型性、客观性、创新性、启发性和综合性的要求;应立足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成果应能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领域范围内共享;应关注社会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3、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案例的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研制和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鼓励联合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与。

项目研究时间:20162月至20182月。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三)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

为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促进与行业行政企事业等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平台,通过研究生工作站的项目建设及省级平台申报,探索工作站良好运行必要的条件保障,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带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和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全面改革;以工作站建设为纽带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为契机,构建互惠共赢校企合作平台,形成行业企业(单位)参与研究生培养的合作机制。

1、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校外签约的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研究生创新创业各类平台。

2、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应能切实推进与行业行政企事业等单位共建稳定的人才培养平台,建立若干与研究生培养规模相当的研究生工作站,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和导师团队进站开展相关的产学合作与人才联合培养工作,产生良好的运作机制和效益,逐渐形成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运作管理模式。

3、项目负责人应为各培养单位负责人,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或专业学位中心负责人,或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指导研究生创新实践的教师、研究生工作站建站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组成申报团队共同申报。

项目研究时间:20162月至20182月。每项资助经费4-6万元。

(四)研究生教育管理项目

为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以及管理服务水平,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积极开展与研究生培养密切相关,有研究价值和切实可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和培养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项目研究时间:20162月至20182月。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

(五)研究生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我校与国(境)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扩大研究生海外访学规模,提升研究生对外交流与合作能力;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引进国(境)外优秀专家学者参与我校研究生的教学与研究培养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程度,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内涵提升。

1、通过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实施,应能切实推进与国(境)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每年有一定的研究生到国(境)外开展专业学习与研究,有一定数量的国(境)外优秀专家学者到我校参与我校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工作,逐渐形成研究生国(境)外学术交流与联合培养的氛围与模式。

2、项目负责人应为各培养单位负责人,或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或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人

项目研究时间:20162月至20182月。每项资助经费4-6万元。

、项目申报及评审验收时间安排

(一)申报:2015123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5)纸质版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经审核后填写《华侨大学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1份,以上纸质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weike@hqu.edu.cn。其中,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请按以下格式命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学院名称”。

(二)评审:2016115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立项答辩,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批准立项:2016122日前,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学校将发文予以批准立项,开始建设。

(四)检查与验收:20172月,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培养单位对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182月,汇报与成果展示,专家评定。项目建设期满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汇报总结并展示建设成果。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五)成果要求:所有项目成果要体现时效性、应用性、可操作性。成果结项要提供佐证材料,如被采纳实施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改革实效、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章、公开出版的教材、原创的案例、获奖证明,或者项目获批省级以上立项等,对无实质内容、空泛总结、抽象表述等将不予结项,余款不再拨付。

(六)奖励:对经过验收按期结项的项目,将作为研究生教学教改研究成果给予1万元(含税)奖励。

四、项目管理及经费划拨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日常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保质保量地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并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研究生院将加强对项目的检查与指导,对项目建设开展不力的项目,将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周期自批准之日起,一般为2年,学校对每个立项项目资助1-6万元不等,其中项目获批立项后拨付总金额的4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总金额的40%,结项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款。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经费开支范围执行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外出调研、资料收集、会议交流、信息传播、差旅费、外聘教师讲座或授课费、相关劳务费等,也可用于研究生学术研究活动和实践活动。相关经费的使用原则上应与研究生培养与教育相关。

(三)独立核算单位(包括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法律硕士教育中心、MTA教育中心、华文学院)获项目立项资格的,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由独立核算单位承担。

(四)本次立项项目将作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研究的培育项目,在上级相关部门和机构组织申报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相关项目时享有优先权。

五、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黄奕红  0595-22693685

厦门校区:李静月  0592-6161271

电子邮箱:xueweike@hqu.edu.cn

附件:

1.华侨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华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3.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4.华侨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项目申报书.doc

5.华侨大学研究生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申报书.doc

6.华侨大学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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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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