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首页 |
实践管理
工作站与实践基地

关于征集研究生工作站2016年研究性项目及岗位需求的通知

作者:张莉萍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点击数:

各研究生工作站及相关培养单位:

加强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规范化运作,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改革和内涵建设提升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华大研〔2014〕13号)和《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研究〔2014〕2号)的文件要求,现面向各研究生工作站征集2016年的研究性项目及岗位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序安排

1.提出项目和要求

各工作站根据本单位业务等相关发展情况,将需要通过专题研究解决的问题转化成若干研究性项目/岗位,提出明确的项目名称、岗位内容、任务要求、配套条件、进站研究生的专业/人数/时间等要求等需求信息。全校各类型各学科的研究生均可开放。上报过程可与校内培养单位初步沟通,也请各对接的培养单位主动与各研究生工作站沟通协调。

2.上报需求

各研究生工作站明确相关研究性项目和岗位需求信息后,以工作站的名义填报《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研究性岗位需求征集表》(附件1),于2016年1月11日之通过邮箱发送到华侨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zyxw@hqu.edu.cn

3.发布双选

研究生院将需求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报名,于2016118日之前将报名信息汇总给各工作站,由研究生工作站选择确定。

4.确定人选

各研究生工作站于2016121将确定人选及初步协议正式报送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通知各培养单位做好后续对接工作。

二、其它说明

1.研究生工作站进站的研究生可以包含全校各种类型各个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进站的时间为2016年,可以半年或者一年。

3.研究生进站、在站及出站均以研究性项目/岗位为导向,以承担研究性工作为进站标准和在站学习工作的重要任务,以研究性成果为出站考核依据。

4.各培养单位及导师应积极支持研究生进站开展专业实践,并借助工作站平台加强与建站单位在产学研合作、研究生联合培养、案例教学、成果转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

5.其它未尽事宜主要依据《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研究〔201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泉州校区杨思椿401室    张老师 0595-22692923

        厦门校区行政主楼A1107室   罗老师 0592-6161276

 E-mail:zyxw@hqu.edu.cn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研究性岗位需求征集表.doc

附件2:硕士学位授予学科目录.xls

附件3:专业学位授予学科目录.xls

 

                                                研 究 生 院

                                                2015年12月29日

上一条: 关于2016年华侨大学研究生工作站进站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我校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