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首页 |

【奖学金】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5〕6号),研究生院拟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的申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应为华侨大学拟录取的2025级全日制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须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不超过35周岁。

3.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个人品质。

4.2025-2026学年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或其他校内外同类奖学金资助。

二、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留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个人护照、前阶段毕业证书(不接受预毕业证明)、汉语能力证明(可提供HSK考试证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毕业证书、本科汉语授课证明等)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申请2025学年福建省政府奖学金材料”,于7月24日24点前发送至邮箱hqugraduates@163.com(以邮件时间为准)。

申请人应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因材料提供不全而影响奖学金申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根据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相关管理办法、《华侨大学自主招收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向省教育厅报送建议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奖学金名额:12个。

2.奖学金额度: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4万元/人(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2万元)

3.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奖学金生2025-2026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费、保险费等。

4.联系人:刘老师,hqugraduates@163.com。


附件:2025-2026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1日

上一条: 【公示名单】关于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2024年复核结果和2025年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 【奖学金】关于2023年境外研究生学业续航计划奖学金复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