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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级研究生新生核查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点击数:


关于组织2024级研究生新生核查学信网

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开展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已按省考试院新生录取数据复查合格的新生名单上报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已对学生本人开放网上信息查询,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指导和督促2024级研究生新生在学信网上查询本人学籍注册结果,并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确认。经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方具备我校学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49月新入学的全体境内、港澳台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由于港澳台侨研究生录取数据尚未进入学信网,学籍注册尚未完成,其核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核查时间

202410月22日至10月27日。

三、核查要求

(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实名注册进行学籍自查,新生登录学信网核查学籍信息流程见附件。

(二)核查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结果反馈

1.信息无误。学信网上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无误,学生不做任何操作,直接退出登录即完成核对工作,系统将自动记录为已核对,新生正式取得学籍。建议学生在学期间不要修改姓名、民族等重要信息,以免发生不能在学信网修改而造成数据错误,进而影响在学、毕业及就业数据的现象。

2.信息有误。若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有误,应及时向培养单位反映并提供符合规定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其中,公民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有误者,须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申请变更,并上传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须正反面)、户口簿、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等)、录取花名册的电子扫描件等,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院将根据证明材料调查甄别,并报送福建省教育厅。学籍信息变更审批通过后,研究生在系统上打印《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连同以上证明材料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事关研究生个人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高度重视。

2.每位新生务必认真注册、查询,牢记账号和密码(终生可用),如不注册、不查询,出现无学籍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各培养单位应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4.福建省教育厅将通报各校新生学籍自查进度,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各培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

人:黄奕红

联系电话:0595-22693685


附件: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查流程



                                202410月22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202410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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