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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二批授予陈丽珍等3位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公示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点击数:

关于2022年第批授予陈丽珍3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公示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精神,经2022831日召开的华侨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陈丽珍3位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异议期三个月)。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专业

学位类型

学位论文题目

1

陈丽珍

数量经济学

经济学博士

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供给与经济增长的影响研

2

郑小琴

数量经济学

经济学博士

中国金融周期的测度、机制与政策效应研究

3

张丽萍

企业管理

管理学博士

知识基础、合作网络对企业二元式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异议期(2022831日至20221130日)。如有疑义请与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联系(泉州校区:0595-22693685;厦门校区:0592-6161262)。

学位获得者在异议期满且公示无异议后可以领取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领取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2121日及之后所有工作日(领取请提前联系)。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2培养与学位科 0595-22693685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1培养与学位科 0592-6161262

三、以非定向、自筹方式培养的博士生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领取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见附件1)。

2.委托他人领取

1)有本人亲笔签署的《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代领委托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以定向或委培方式培养的博士生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须提供的材料:

1.人事部门开具由研究生本人领取其学位证书的介绍信(样本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见附件1)。

附件:

 1.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doc

 2.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代领委托书.doc

 3.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样本.doc

                                  研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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