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首页 |

我校首次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作者:我校首次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点击数:


     6月23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研究〔2015〕24号),标志着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步入正式实施阶段、我校学位授权点步入动态调整阶段,部分授权点将会退出历史舞台。

    本次评估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凝练特色、寻找差距、提升水平的良机,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中的大事。合格评估共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15-2018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阶段;二是2019年教育管理部门抽评阶段。最终,国务院学位委员将会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对现有授权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合格评估的主要内容“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特色和声誉、存在的不足和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重要信息资料,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将上传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质量信息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可随意变动和修改,并且将作为今后学位点动态调整和升级的重要依据。

    为做好本轮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工作,在分管校领导带队下,研究生院多次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了解有关评估工作的精神和相关要求,并参加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专项培训、到兄弟院校调研。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研究生院起草并制定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2015年5月8日学校第十届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方案。

    据了解,本次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以自我评估为主,重在常态化管理,各单位学位的日常管理主要信息都将在“质量信息平台”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评估是按一级学科学位点组织评估,上传的信息要求“人员归属唯一性”、“成果归属唯一性”、“二级学科(方向)的支撑成果和人员的一致性”,且材料不可重复使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明确规定不参加本轮合格评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权;对于弄虚作假学位授权点,直接列入限期整改行列,若整改不合格,直接撤销授权。

 


上一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