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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联考】华侨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点击数: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或大学本科结业)。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研究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的,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

(一)招生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或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地区须经特区政府批准。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

(二)报名方式

1.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2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我校免收报名费。

4.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1.考生报名成功后,须进行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311日。

2.网上确认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阅读系统公告,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3.网上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通行证;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公证材料。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考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③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④推荐信。由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出具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注明推荐人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个人1寸彩色证件照(半年内近照,jpg/jpeg格式)。

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考生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证件应正反面同时提供。若因考生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无法通过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入学考核

(一)考核方式

我校招收港澳台研究生采取申请审核制。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进入各专业学术审核,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网络形式和现场形式,内容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可根据专业考核需求,实行笔试。复试预计20224月份举行,具体日期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四、录取及报到入学

我校审查考生前阶段学业表现,结合复试结果、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量并择优录取,不限名额。录取通知书预计于当年7月寄发考生本人。

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六、费用

(一)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标准。经批准设在香港、澳门地区的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班学费标准依批准及协议执行。

学习形式

学习层次

学费标准(人民币/学年)

全日制

博士

10000

硕士

8000

非全日制

硕士

工商管理(MBA):27000

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20000

工程管理(MEM)18000

机械、能源动力、计算机技术:15000

学习地点设在港澳台地区:依协议

(二)住宿费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费用以宿舍类型为准。研究生住宿条件: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供应系统等。每栋宿舍楼提供免费饮用开水,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七、报考咨询

(一)各学院

学院联系方式见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二)研究生院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

电话:(00860592-6161272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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