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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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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刘超课题组助力《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立法出台

    作者: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点击数:

    2024年3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是全国15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中率先出台的首部海洋经济促进立法。

    《规定》共35条,以促进厦门市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为脉络,串联起行政管理、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区域协同、要素支持等内容,理顺相关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责。目的在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市,以打造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同时充分结合厦门市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遵循“不重复、有特色”的原则和“敢于突破、不求大而全”的思路进行创新探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厦门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

    《规定》的立法出台,华侨大学法学院专家团队作出了积极贡献。由法学院院长、教授刘超带领的课题组受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委托起草专家意见稿,并全程参与立法工作。课题组成员还包括陈斌彬教授、王康敏老师、郑金鹏老师、王岩老师等,涵盖立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多个方向,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及丰富的地方立法实务经验。部分法学院研究生也参与了立法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023年2月,为推动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立法工作,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成立由副局长吴国梁担任组长、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一级调研员吴东凯和刘超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立法工作小组,负责立法草案起草和送审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依托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各处室开展工作,吸收华侨大学法学院牵头的课题组加入工作专班。以华侨大学法学院立法专家团队为主体、整合厦门大学和集美大学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规定》立法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课题组,受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委托正式成立,具体承担起草、研究及为相关工作提供咨询和支持。

    课题组成立后广泛搜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及立法文本,就海洋经济立法问题展开充分论证,提炼海洋经济立法中涉及的重点难点议题;同时与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立法工作专班进行反复沟通交流,充分听取立法需求意见;并先后前往江苏、上海、山东、海南、广西、广东等地参与立法调研,与当地的海洋发展局、涉海企业、海洋科技产业园进行座谈,就海洋经济立法及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展开交流,听取意见。

    在法案起草过程中,课题组动态性地根据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的相关意见及有关部门的反馈,完成对专家意见稿的反复多次集中修改,形成十余个不同的版本。在此基础上又完成草案征求意见稿四个版本的撰写以及草案送审稿的修订。此外,按照立法程序,课题组全过程参与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审议及修改工作。为配合草案的审查,课题组完成30余万字的《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参考资料汇编》以及3万多字《立法依据》的撰写和修订,针对草案文本的每一个条款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指出其参考的相关政策文件或者立法例,做到每一个条款都有扎实的理论及制度支撑。课题组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赢得了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人大、厦门市司法局等单位的一致肯定。

    刘超表示,《规定》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海洋经济发展治理体制的创新。作为“促进型立法”,为充分体现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主导性、促进性职能,课题组在参与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通过体系化制度设计,来发挥多元主体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作为“促进型立法”的的重要尝试与成果,他相信《规定》不仅对于厦门海洋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助力,对于地方立法水平的提升和立法理论研究的发展亦都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样本。

    参与《规定》立法工作,是华侨大学在主动对接地方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强校地合作的思路下,与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开展的合作框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华侨大学法学院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学院长期发挥学科和办学特色优势,主动对接地方的实际需求,通过组建立法团队、成立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等服务地方立法,服务地方司法,并积极参与地方普法,服务地方社会治理工作。作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学院先后为福建省人大和福建省政府完成地方立法清理近50项,为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完成地方立法草案起草10多项,参与地方立法调研20余次,充分提供学术支持,助力地方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服务地方法治的“华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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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题组开展立法调研

    (编辑:刘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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