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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备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备案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展开,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23号)文件的要求,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的导师确定工作。

一、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则导师和学生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2.除通过2017年新增导师遴选的研究生导师可直接招生外,其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须通过2017年导师招生资格才能指导2017级研究生。2017年导师招生资格复核结果已于9月中旬下发各学院。

3.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应严格按照所申报的招生专业进行双向选择工作。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专业学位硕导和实践硕导联合指导的培养机制,进行双向选择时应同时确认校内专业学位硕导和校外实践硕导。

5.学校实行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制度,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的限定要求如下:

(1)首次招生的校内专职硕士生导师指导各类研究生1名。

(2)每位校内专职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每年指导学术学位研究生不超过3名。

(3)每位校内专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每年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超过6名。

(4)每位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每年指导各类研究生不超过2名。

6.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在双向选择工作结束后,经常与研究生保持联系,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研究生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指导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和学位论文研究。

二、双向选择工作流程

1.各培养单位严格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23号)的要求和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等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学院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实施细则。

2.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研究生新生与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的双向选择,并将当年度师生双向选择产生的硕士生导师和相应的研究生名单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解决。

1)今年试行导师与硕士研究生线上双向选择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gmis.hqu.edu.cn/hqjygl/)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学院也可线下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与学生对应关系后,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系统导师管理→双向选择→双向选择进展模块中,指定导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3.本次双向选择的起止时间为1018-1027,请各培养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双向选择工作,超时系统将关闭。

人:杜庆良 杨越

联系电话:0595-226930310592-6161269

电子邮箱:dql@hqu.edu.cn578626628@qq.com


附件:

      1. 华侨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汇总表(学院用).xls

  2. 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表(学院用).doc

  3. 双向选择操作流程.doc   




院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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