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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点击数:

关于做好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138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拍照时间

泉州校区:111日 上午08:30-11:55,下午13:00-15:19

厦门校区:112日 上午08:30-12:06,下午13:00-15:55

具体拍摄批次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拍照地点

泉州校区:敬萱堂3楼教师休息室

厦门校区:教学楼D2-505

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紧凑,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到场拍摄,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拍摄。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学生严格按照拍照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请各班级联络员负责做好现场组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1.找到自己的组别,按年级、专业、学号先后顺序排队,请各班班级联络员做好组织工作。过号的请待所有研究生拍完排至最后拍摄。

2.拍摄登记前,请出示证件(E卡通或身份证),报自己的学院、专业及姓名,在现场拍摄表上写明拍摄号与姓名,字体工整。

3.签名后,注意保持队列秩序,严格按照签名顺序拍摄,严禁串号。

4.拍照结束后请马上离开现场,禁止在拍照现场逗留、大声喧哗。

 

附件1:泉州校区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厦门校区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doc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201410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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