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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2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奖学金的经费报销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3日点击数:

 

关于领取2012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

奖学金的经费报销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研究院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和全校公示,评选出95名博士、硕士研究生获优秀开题报告,其中优秀博士开题报告特等奖2名、一等奖7,优秀硕士开题报告一等奖20名、二等奖66名。学校将根据获奖优秀开题报告的后续完成情况给予分期拨付奖学金。

为了加强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经费财务报销,方便优秀开题报告获得者办理财务开支,现将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经费报销注意事项整理如下,请通知获奖学生遵照如下办法执行。

1.本次只资助优秀开题报告的“奖学金”,不资助“培育项目”。学校将根据获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的后续实际完成情况给予分期拨付。各类别“奖学金”的分期拨付时间和额度见《2012级研究生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表1。研究生院将对获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的学位论文研究进度进行跟踪,跟踪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奖学金”的拨付依据。若没有达到下一阶段拨付条件,从本阶段开始终止对其进行资助且后续不再进行资助。

2.本次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管理。经与财务处协商,获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不再拨付到获资助研究生指导老师的专门账户上。项目经费只能由获资助的研究生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支配。

3.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为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办公用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项目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应当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规定执行。

4.研究生须整理好报销相关材料,认真填写报销封面,并由本人于每周三上班时间携带一卡通及报销相关材料到厦门校区行政主楼A1108办公室,找研究生院黄富贵副院长审批(泉州校区的研究生可提前拨打办公电话0592-6161260确认可以办理后前往)。报销材料经黄富贵副院长审批签字后,再拿到财务处报销。

附件:

1.研究〔2014〕29号 关于表彰2012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决定.zip

2.2012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报告报销事项.zip 

 

 

               研 究 生 院

                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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