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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662

 

 

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

学术论坛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鼓励和促进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章《学术论坛活动资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术论坛活动,由论坛组织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资助申请表》(附件2,根据表格要求提供“论坛情况简介”、“论坛实施方案及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相关材料,由培养单位初审后汇总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初审通过的学术论坛进行复核,依据论坛研究生参与的人数、学生类别(国别、校别)、影响力等综合因素确认相关学术论坛活动的资助额度及资助方式。

3.获得批准资助的学术论坛活动,应在活动结束后四周内向培养单位提供论坛活动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学术论坛活动的相关材料至少包含:(1)活动总结报告(含论坛总体情况、所取成效,各方反映,意见建议等);(2)研究生学术论文或学术报告集(含获奖及论坛交流论文);(3)参会研究生花名册及签到情况表;(4)论坛活动宣传材料及现场照片(电子版);(5)经费开支明细报告。

4. 获得批准资助的学术论坛活动,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华侨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大财〔201638号)的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资助的学术论坛活动须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举行。如活动时间涉及整学年的,第二学期不再申请,此类活动资助经费以学期为单位分两次发放,相应的验收材料以学期为单位上交。

2.各培养单位请于1024日前将《华侨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资助申请表》(含论坛情况简介、论坛实施方案及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上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ygb@hqu.edu.cn

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  联系电话:0595-22699093

厦门校区  联系电话:0592-6161262

 

附件:

1.     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

(华大研〔201616号)

2. 华侨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资助申请表

3.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资助项目

汇总表

学术论坛资助附件 .rar 

 

研 究 生 院    

20161017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201610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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