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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639

 

 

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硕博连读实施细则》(华大研〔201610号)的相关安排和我校研究生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开展2015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2+3”第一轮选拔工作。同时,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及生源情况,启动2014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3+3”选拔工作。届时被录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仍须修完其硕士阶段的所有课程,并在次年9月初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博士生资格,即其博士实际入学年月仍为20179月。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大研〔201611号),凡硕博连读生均可享受不低于三等的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2014级、2015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标准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依照《华侨大学硕博连读实施细则》或各博士点制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学术标准和综合条件,选拔2014级、2015级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选拔方式和流程

本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采取“申请—审核制”,强化博士生导师第一责任人制,跨相关学科选拔录取要充分尊重博士生导师意见。选拔方式和流程参照《华侨大学硕博连读实施细则》第五条执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71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申请者填写《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连同资格审查报告(包括逐项对比学术标准和综合条件,审核申请者是否达到要求,以及是否具有选拔资格的结论)、研究生成绩表于20167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将材料返还各培养单位。

2.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面试考核,并填写《华侨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面试考核表》(见附件2),面试考核时间为201679日至2016715日。

各相关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材料汇总,并填写《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6715日前将资格审查报告、所有附件及研究生成绩表纸质版各11份报送研究生院两校区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hqu.edu.cn

联系人:泉州校区 黄老师 0595-22693685

厦门校区 李老师 0592-6161271

附件:

1.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doc

2.华侨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面试考核表.doc

3.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6629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2016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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