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首页 |
培养与学位
学位工作

关于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20〕65


关于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与授予

工作安排的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研究生院采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开展工作,学位论文各环节均从线上提交材料和审核。请各培养单位加强督导,按时完成各项学位申请工作。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现对本轮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

1.起止时间:第二周至第三周末(2020.9.14-9.25

2.适用对象:所有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即含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境内和境外学生,含正常毕业、提前毕业、延期毕业、已毕业拟申请学位学生(注:以上学生须已通过研究生院培养办《预计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名单报送表》的审核,未通过成绩审核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送审资格审查环节,无法在系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3.培养单位审核

培养单位对成绩、学习年限、学费缴纳、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申请学位研究生是否具备送审资格。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可登录系统(首页→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管理→论文送审资格管理)进行送审资格审核,并导入预毕业生学费缴纳情况数据,填报《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汇总表》(可从论文送审资格管理页面中导出数据表,在此基础上修改和补充信息,仅报送本次审核通过且拟送审人员名单),并于925日前提交纸质盖章版本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到邮箱xueweike@hqu.edu.cn,送审资格审查表是学位申请环节的重要表格,请严格审核慎重提交

成绩审核未通过、超过学习年限、欠缴学费、开题通过未满一年(通过的须及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未通过、预答辩未通过或备案材料不完整等的学生不能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不得送审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应严格审查并督促学生及时缴纳学费及保证提交数据的准确性,务必认真把关

4.研究生院审查

研究生院审查是否具备送审资格,将送审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导入系统

5.导师和培养单位务必严格审查学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研究生院也将组织专家组审查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未通过审查的学位论文将不得送审。学位论文格式(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论文相关表格下载→1

6.其它

1)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再接受其退学、休学等各类学籍异动的申请

2)未通过送审资格审查者或未按期提交审查者,将不予送审和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送

1.起止时间:第四周至第十二周末(2020.9.28-11.27

2.学生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工作经历和教育经历(系统首页→学籍管理),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修改,不可编辑字段通过日常事项→学籍信息变更申请页面提交申请,并核对学信网(www.chsi.com.cn)学籍信息(仅限学历生)及电子图像采集信息(仅限学历生)(2020.9.28-9.30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查学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尤其要严格审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学位、境外生等各类非住校生填报的学生基本信息,确保研究生个人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各培养单位要及时跟踪学信网上学籍信息、电子图像采集信息的核对情况(学历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填报情况(学历生和非学历生),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早向研究生院反馈并提交变更申请。以上信息的填报、核对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学历、学位信息能否上报,关系到其能否顺利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各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到学生的正常毕业。若由于学生本人未能及时完善、核对个人信息、电子图像采集,或所在培养单位未能严格审查,而导致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受阻,学生未能及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将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培养单位承担责任

3.盲审论文提交:(2020.10.9之前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份数为5份,由研究生院全盲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抽规则和送审份数如下

新导师指导的首届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盲审2

同一导师指导的应届毕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超过3人(含3人)的,按1/3比例抽取学位论文,盲审2

学位课程考核有过挂科记录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2

因未通过送审、答辩、重复率电子检测、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而延期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2

上一年度各类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不合格意见”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本次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盲审2份

以上适用于学术学位硕士,除以上情况,其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盲审1份,另1份由所在培养单位以采用“双盲”匿名评审(隐去专家、导师、学生等个人信息)送至高校专家(学术学位)或实践单位(专业学位)专家评审

申请提前答辩或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到境内外大学修读学位或课程或做实验一年及以上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3

研究生院将根据以上送审要求,把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份数(含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导入系统。首次送审不合格需重新送审的论文(含研究生院盲审),经学生修改及导师审核后,由学院组织论文复审2份。

2)研究生院盲审将采用网上评议形式,除特别要求外,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盲审论文通过系统提交(首页→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不再提交纸质版,因后续还需导师登录系统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和培养单位系统审核,研究生应尽早提交论文,给导师和学院留足时间以便能按时完成

310月8日前导师登录系统(首页→学位论文→论文送审审批),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填写指导老师意见(用于生成学位申请审批书),签署电子《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

410月9日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系统(首页→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管理→论文送审管理页面)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并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用于生成学位申请审批书)。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把关,保证格式正确、论文能正常打开、无缺漏页、无乱码等,若学生因此无法正常获得送审结果,将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培养单位承担责任。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提交至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应采用“双盲”匿名评审(隐去专家、导师、学生等个人信息),使用统一格式的评阅书(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论文相关表格下载→8),使用A3纸张双面打印

学位论文修改后提交复审不及时或因答辩时间安排等各种原因导致复审学位论文评阅书不能在答辩前返回的,则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4.为方便学生打印论文,即日起研究生院由原来提供学位论文封面纸质版改为电子版,格式不变。电子版可至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相关下载专区下载,统一用250克铜版纸(A3)自行打印及装订

5.送审前学位论文重复率电子检

在学位论文提交至系统送审之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院分配的检测账号对本单位学位论文进行一次重复率电子检测(去除本人第一作者结果),每篇次仅有一个检测指标,请谨慎使用。重复率检测结果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6.论文送审成绩反

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在论文送审结果返回后,将论文评阅成绩和评阅书电子版导入系统(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管理→论文送审管理)。研究生可从系统→学位论文→论文送审页面查看成绩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

1.起止时间:第十三周之前(2020.12.4之前

2.若论文外审结果返回的即可安排答辩,但须至少提前三天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1)培养单位报送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须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应通过系统→学位管理→论文答辩管理→论文答辩分组管理页面进行答辩分组,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无特殊情况的系统自动锁定答辩分组

2)答辩分组锁定后,答辩申请者可从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点击下载《学位申请审批书》

3)博士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或因特殊原因延长的学习年限内,取得学籍,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其它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和重复率电子检测,可取得毕业证书。达到博士生发表学位论文要求的,可申请博士学位

4)学位论文评阅书应提供原件。评阅书中意见为“重新修改论文,导师审核后答辩”的,导师应在评阅成绩旁空白处签署“已审核,同意答辩”字样及签名

5)各培养单位请在124日之前组织答辩。答辩结束后,于12月9日之前通过系统→学位管理→论文答辩管理→论文答辩信息管理,将答辩结果导入系统。并导出《研究生答辩答辩情况汇总表》后打印,盖章后提交备案

四、学位授予资格审

1.起止时间: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末(2020.12.7-12.18

2.学位申请者按以下要求提交学位档案材料,同时在系统→学位论文→论文电子检测与学位申请,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完整版),完善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至导师审核

3.学校档案馆对学生提交归档档案袋要求

1)档案袋内存放材料

序号

题 名(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排序再编写页码)

1

学位论文(1

2

学位论文评阅书(按评阅日期顺序排序)

3

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其他成果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时间发表日期排序)

4

学位申请审批书(1

编写页码规则

用黑色2B铅笔编写;页码统一编写在文件的右下角(反面左下角);每名研究生的学位档案的页码从1开始连续编写,如果有封面,则封面为第1页,没有内容的空白页面不编页码,编写要认真细心,不能出现漏号、重号

因学位论文页码较多,在封面、独创性声明、摘要、目录编完页码后(例如在右下角(反面左下角)编写1-8),正文内容(假设有60页)可不一页一页地编写页码,计算好后直接在封底编写相应的页码698+60+1),随后论文评阅书继续编码(70,71......)。如有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其它材料,放在最后面并继续编页码。对以上有疑问,可拨打档案馆电话咨询0592-6162898

除档案袋外提交材料:博士学位论文1份(共提交2份其中1份放入档案袋),博硕士学位审批书2份(为方便审核,培养单位提交材料时,已编页码的1份审批书暂不放入档案袋)

4.各培养单位全部答辩结束后于12月9日前在系统首页→学位管理→学位授予资格管理,审核研究生提交、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发表的学位论文信息,提交后导出并打印《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各学院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清单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论文相关表格下载→14)、研究生申请学位档案(每位学生一个档案袋,学位材料清单(附件3)须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

1.起止时间:2020.12.9-12.18

2.学位申请者通过系统上传归档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完整版),签署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承诺书》后提交至导师。导师审定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签署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导师同意书》后提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从系统中导出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重复率1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15%≤重复率2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提交研究生院并通过重复率电子检测(重复率小于15%,下同),才能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25%≤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重新参加预答辩、送审、答辩,经过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延期一年毕业,重新申请学位。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准予毕业

六、其它安

1.离校手续:第十五周至第十六

2.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第十六周至第十七周

3.学位授予与档案工作:第十七周至第二十

各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汇总表》、《各学院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清单表》纸质版汇总表提交至学位管理办公室的同时,也请将同版本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ueweike@hqu.edu.cn

本轮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为了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向导师、研究生宣讲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位授予流程,使导师和研究生了解工作流程,保证质量并按时完成工作(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常见事项办理程序》)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规范,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环节,这些环节量化指标将做为教学科研单位人才培养业绩考核和增减招生指标的重要依据

如由于培养单位未按照本通知执行,或由于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和导师不到位,延误学生毕业,由培养单位承担责任。如学生或导师在收到本通知后,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由学生本人或导师承担责任


附件1.移交档案馆归档袋封面-学位材料清

2.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学位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研究生版

3.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学位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指导教师版



院 

2020年9月18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上一条: 关于2021年春季博硕士毕业研究生在线提交学位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20年夏季(第二批)授予王芳等2人博士学位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