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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7〕29


关于评选2017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

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华大研〔2016〕24号《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评选对象是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毕业后一年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方式继续采用校内推优形式,推优名额按各学院当年度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5%来分配(包括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不足1人按1人,大于1人按四舍五入原则计数。学院推优的学位论文还须满足文件规定的申优条件。获得华侨大学承志英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奖励6000元指导教师奖励3000元;获得华侨大学承志英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奖励4000元指导教师奖励2000元。专业学位中心的优秀学位论文奖金由中心自行负担。

申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者,在申请学位学期答辩结束提交上会材料时,由本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同时准备论文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推荐和培养单位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与答辩后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泉州校区:杨思椿402;厦门校区:A611)。


附件:

1.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2.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

3.申请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

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限额一览表



院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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