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2012〕1号
各博士培养单位:
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2]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 年9 月1 日至2010年8 月31 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5 年9 月1 日至2009 年8 月31 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从2013年起,不接受已参评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及参评导师回避的原则。
2、根据评选推荐范围,对已有毕业博士生的每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可推荐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参选。
3、各院所要对所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评议并进行排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推荐论文的质量。
4、往年已推荐参评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今年再次申报参评的需重新参加评审,但不再授予2012年福建省优秀博士论文称号。
5、省学位办组织专家按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各校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推荐,评选出2012年省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对于达不到优秀博士论文条件的给予淘汰,不予评奖。经专家组评选出的福建省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原则上推荐参评201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经各博士培养单位推荐的申请者,报送以下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授予学位时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3份(双面打印或双面复印后装订)。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正反打印,见附件1)、3000字左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及其相应的英文摘要(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5份。
3.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还需填写《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4)。与材料2(附件1-3)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5份。
4、审查通过的候选人名单1份(见附件5)。
5、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注②])1份,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需提供检索证明;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xueweike@hqu.edu.cn)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推荐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人名单(WORD格式)。
四、注意事项
1.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均应以中文撰写,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受理或审批的,仅为已录用、已受理和无批文的代表性成果一律不计入。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侨大学。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3.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一致。
4.请各博士培养单位将所有材料于2月22日前报至研究生处(厦门校区A1107 张肖梅0592-6161270;泉州校区杨思椿402 黄奕红0595-22693685),逾期不予受理。
5.获奖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将按照《华侨大学马万祺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奖励基金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请各博士培养单位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着科学、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做好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工作。
附件:(附件1-5下载)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2、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doc
3、作者简况表.doc
4、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doc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推荐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人名单.doc
研 究 生 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