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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奖学金2018年华侨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

作者:境外中心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点击数:

孔子学院奖学金

2018年华侨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

 

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委托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海外部分汉语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189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

2018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在线申请

即日起至6月20日,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汉办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第二步:向华侨大学提交材料

申请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提交至华侨大学以备审核(电子邮箱hqugraduates@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国籍+孔院奖学金)。具体包括:

1.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点击下载);

2.最高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3.护照;

4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

第三步:办理来华留学手续

奖学金获得者在线打印获奖证书。与华侨大学联系,提供办理来华留学手续所需材料。按华侨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8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华侨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五、专业简介及费用标准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归属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该专业学制3年,学费为19000元人民币//年,全程57000/人。

住宿费以实际入住宿舍情况为准。

六、其他

1.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2.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七、汉办联系方式

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hanban.org

传真:+86-10-58595727

 八、华侨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0086-0592-6161272

电子信箱:hqugraduates@163.com

 九、附录

1.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录1.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

 

 

附录2.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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