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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研究生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9日点击数:

2012级研究生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优秀开题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201331号)”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已经将优秀开题报告的评审结果汇总并上报到研究生院。由于华大20137号文件作为研究201331号文件的附件已被废止,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本次研究生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的发放,并跟踪实施效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类别

本次只资助优秀开题报告的“奖学金”,不资助“培育项目”。资助比例和资助总额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优秀开题报告评选及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37号附件4)执行。

二、资助方式

本次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奖学金”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管理。获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按论文的题目立项,项目经费由获资助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管理,项目经费只能由获资助的研究生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华大研〔20137号附件1)进行支配。

三、拨付形式

学校将根据获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的后续实际完成情况给予分期拨付。各类别“奖学金”的分期拨付时间和额度见表1。表1中“评审结束阶段”是指优秀开题报告评审工作结束时到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开始的这一时期;“中期检查阶段”是指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束时到学位论文送审开始的这一时期;“论文送审阶段”是指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结束时到学位论文答辩开始的这一时期;“论文答辩阶段”是指学位论文答辩结束时到学位论文电子检测结束的这一时期。研究生院将对获资助的优秀开题报告的学位论文研究进度进行跟踪,跟踪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奖学金”的拨付依据。若没有达到下一阶段拨付条件,从本阶段开始终止对其进行资助且后续不再进行资助。

1.各类研究生优秀开题“奖学金”分期拨付时间和额度

研究生类别

各阶段下拨金额(单位:元)

评审结束

阶段

中期检查

阶段

论文送审

阶段

论文答辩

阶段

博士研究生    (特等)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硕士研究生  (特等、一等)

2400

2400

2400

2400

硕士研究生  (二等)

1200

1200

1200

1200

四、拨付条件

优秀开题报告的“奖学金”分期拨付的条件见表2

2.各类研究生优秀开题“奖学金”分期拨付条件

研究生类别

各阶段下拨条件

评审结束

阶段

中期检查

阶段

论文送审

阶段

论文答辩

阶段

博士研究生

(特等)

评审结果为特等

中期检查成绩95分及以上

盲送平均成绩93分及以上

答辩平均成绩93分及以上,且文字重复率小于15%

博士研究生

(一等)

评审结果为一等

中期检查成绩93分及以上

盲送平均成绩90分及以上

答辩平均成绩90分及以上,且文字重复率小于20%

硕士研究生  (特等、一等)

评审结果为一等

中期检查成绩93分及以上

盲送平均成绩90分及以上

答辩平均成绩90分及以上,且文字重复率小于20%

硕士研究生  (二等)

评审结果为二等

中期检查成绩90分及以上

盲送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

答辩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且文字重复率小于20%

五、拨付时间

研究生院将根据各阶段获资助研究生的实际情况,严格对照拨付条件,在相应阶段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获奖信息报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应该拨付的金额拨付到获资助研究生指导老师的专门账户上。

上一条: 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12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2+3”选拔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