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专业学位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新华社福建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将派人到我校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现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照对象
预计于2012年春季及夏季毕业的学历研究生(博士、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生。
二、拍照时间
泉州校区:10月29日、星期六、下午16:00-17:30
厦门校区:10月30日、星期日、上午8:00-8:50
三、拍照地点
泉州校区:敬萱堂三、四楼教师休息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厦门校区:D1-502、D1-503(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收费规定
根据教育部与中国图片社协议规定,拍摄制作费15元/人,拍摄费用由学生自理,学校代收后统一转账给图片社福建分社。拍摄费用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存入指定账号,并将银行凭证和缴费拍摄报名表于10月25日17:00前上交研究生处(泉州校区杨思椿楼402,厦门校区A1107)。未报名的同学不得参加现场拍摄。
泉州校区:中行存折4195 6088 4701 户名:黄奕红
厦门校区:中行卡 4563 5117 0061 5681 921 户名:张肖梅
五、个别毕业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本部补拍。地址: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金山大桥下来第三个红绿灯向左走[新华社福建分社]。补拍时间为:2012年4月1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联系人:黄瑞平;联系电话:13905917869。
六、拍摄时间安排紧凑,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到场拍摄。未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无法按时领到毕业及学位证书,贻误时间后果自负,特此通知。
附件: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研究生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