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首页 |
培养与学位
培养工作

关于组织2015级研究生新生核查学籍信息的通知

作者: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543

关于组织2015级研究生新生

核查学籍信息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2015级研究生新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新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532),我校决定开展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59月新入学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核查时间

201510221031

三、核查内容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实名注册进行学籍自查

2.新生登学信网核查学籍信息流程(见附件1)。

3.核查学籍信息结果反馈

1)信息无误

学信网上学生学籍信息无误,学生不做任何操作,直接退出登陆即完成核对工作,系统将自动记录为已核对,新生正式取得学籍。建议学生在学期间不要修改姓名、民族等重要信息,以免发生不能在学信网修改而造成数据错误,进而影响在学、毕业及就业数据的现象。

2)信息有误

若学籍信息有误,应及时向研究生院反映并提供符合规定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其中,公民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有误者,须提供《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等)、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等。研究生院将根据证明材料调查甄别,并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批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学籍信息是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事关研究生个人的切身利益,务必重视。

2.每位新生务必认真注册查询,牢记账号和密码(终生可用),如不注册、不查询,出现无学籍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新生学籍信息中,原“考生号”为15位,学信网统一升级为16位,即在原考生号前5位院校代码后加数码“1,其余数字与原考生号一致,该数据为录取数据不可改动。

4.各培养单位应确保新生学籍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5.福建省教育厅将通报各校新生学籍自查进度,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各培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685(泉州校区,学术型硕士、博士)

0595-22692700(泉州校区,专业学位硕士)

0592-6161271(厦门校区,学术型硕士、博士)

0592-6161276(厦门校区,专业学位硕士

附件:

1.新生学籍信息核查流程.doc

2.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doc

                              研 究 生 院

                                   20151022

上一条: 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研究生培养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给予在“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