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5〕43号
关于组织2015级研究生新生
核查学籍信息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2015级研究生新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新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5〕32号),我校决定开展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5年9月新入学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核查时间
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三、核查内容
1.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实名注册进行学籍自查。
2.新生登陆学信网核查学籍信息流程(见附件1)。
3.核查学籍信息结果反馈
(1)信息无误
学信网上学生学籍信息无误,学生不做任何操作,直接退出登陆即完成核对工作,系统将自动记录为已核对,新生正式取得学籍。建议学生在学期间不要修改姓名、民族等重要信息,以免发生不能在学信网修改而造成数据错误,进而影响在学、毕业及就业数据的现象。
(2)信息有误
若学籍信息有误,应及时向研究生院反映并提供符合规定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其中,公民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有误者,须提供《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等)、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等。研究生院将根据证明材料调查甄别,并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批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学籍信息是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事关研究生个人的切身利益,务必重视。
2.每位新生务必认真注册查询,牢记账号和密码(终生可用),如不注册、不查询,出现无学籍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新生学籍信息中,原“考生号”为15位,学信网统一升级为16位,即在原考生号前5位院校代码后加数码“1”,其余数字与原考生号一致,该数据为录取数据不可改动。
4.各培养单位应确保新生学籍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5.福建省教育厅将通报各校新生学籍自查进度,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各培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685(泉州校区,学术型硕士、博士)
0595-22692700(泉州校区,专业学位硕士)
0592-6161271(厦门校区,学术型硕士、博士)
0592-6161276(厦门校区,专业学位硕士)
附件:
1.新生学籍信息核查流程.doc
2.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doc
研 究 生 院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