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6〕7号
关于2016年推免生跟班修读2015-2016学年
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推免我校的研究生尽早学习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相关知识,使其被正式录取为我校研究生时有更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进行学术研究,在不影响其本科阶段学习的情况下,同意其跟班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程序
1.推免本校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华侨大学跟班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于2016年3月9日前提交各培养单位。2016年推免生跟班修读课程不包含公共学位课。
2.各培养单位应严格审查,只有具备推免资格的方可接收为跟读生,并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3.跟读生无需缴纳课程学习费。
4.跟读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总学费按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
5.跟读生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退选课程的,应及时申请课程退选,并填写《华侨大学跟班修读课程退选申请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院审批,否则该门课程成绩将记为0分。
二、课程及学籍管理
1.跟读生的学习方式与管理办法与在籍研究生相同,但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应在其被正式录取后方可进行。
2.跟读生所修课程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被正式录取并取得学籍,所获得学分(已通过考核的课程)及成绩予以承认,并填写《华侨大学推免生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审批表》(见附件3)报研究生院审批。
3.跟读生正式录取后,须按正式入学当年录取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审核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学分及成绩可以承认,不足学分按录取专业培养方案继续修读补齐。
4.跟班修读一年后被正式录取为我校在籍研究生的,修完全部课程,达到我校毕业或取得学位相关规定的要求,在籍满两年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答辩)。
附件:附件1-3.rar
1.华侨大学跟班修读申请表
2.华侨大学跟班修读课程退选申请表
3.华侨大学推免生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审批表
研 究 生 院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