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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3日点击数: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

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泉州市及我校关于加强春季学期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将2021-2022学年第学期(以下简称学期)的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总体安排

2022年寒假时间至218日(星期五)结束。216-20日学生分批返校报到注册;2月18日-20日为学生缓、补考时间;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根据省市和我校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及学生返校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研究生教学工作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学生缓考、补考、重修等工作安排

研究生专业课补(缓)考时间为2月18-20日三天,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为2月22日(星期二)。若有仍在境外和处于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等不符合返校条件或处于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以及因特殊原因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的课程,可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方式进行考试。考试要求及安排详见《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第二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研究〔2021〕89号)。请各培养单位提前制订具体线下、线上同步考试和监考工作方案,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要求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学生需办理课程重修、课程免修、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的,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第二学期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应综合分析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特点和相应班级暂缓返校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研究制定单位第二学期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方案和在线教学应急预案。认真分析疫情形势变化和教学计划要求,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

2.培养单位需准确掌握并建立因疫情防控要求未能按时返校的任课教师、学生及其课程安排等台账,及时将无法按时返校学生名单反馈相关任课教师,以便合理安排线下、线上同步教学事宜;应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协助因网络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参加在线教学和在线学习有困难的境内、境外教师与学生,督促任课教师加强无法按时返校学生的在线学业指导

3.各培养单位第二学期开设课程中若有专业技能类、艺术体育类、注重实践教学类等无法实施在线教学或在线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培养单位应提前做好部分学生后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再返校上课的教学方案和课时调整计划,必要时可申请其他时间为后续返校的学生进行补课,确保师生返校后的课程总学时和教学进度与预定教学计划基本一致。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第二学期的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方案和在线教学应急预案,并连同因疫情防控要求未能按时返校的任课教师、学生及其课程安排等台账,于2022218日前纸质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电子版同步发送pyb @hqu.edu.cn。

2.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和单位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方案、在线教学应急预案传达至单位全体教师,保证每位教师收悉和落实,并将相关教学安排和考试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

联系人:

 君(泉州校区),联系电话:0595-22692700;

林伯钦(厦门校区),联系电话:0592-6161279。

 

 

                     研 究 生 院

                      2022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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