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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完成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学生提交电子照片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点击数:

关于未完成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学生提交电子照片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于2021年12月11日组织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部分同学因故未能参加。现本着方便学生、减少流动的原则,经与图片社福建分社沟通协商拟采取集中采集方式,即由研究生院统一收集学生电子照片,图片社福建分社进行图像和数据信息处理后,提交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制作并上传学信网。

一、采集对象

未参加12月11日学校组织的统一采集、且未前往邻近新华社分社自行补拍的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2020级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余2020、2021级研究生不参加此次采集,后期学校会另行安排,请等待通知。

二、采集方式

1.电子照片由学生自行到照相馆拍照(蓝底电子照片)。提交的照片应素颜,严禁扫描、翻拍、美颜、PS处理,学信网会将该照片与入学时的录取照片进行比对,相似度达到85%以上方能通过,若人像比对不成功,将被判定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导致无法进行学历注册。具体拍照要求详见《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规范》(附件2),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完成电子照片拍摄工作。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集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请以学号命名(学号务必正确,否则将导致与学信网学籍信息关联不上,毕业照片不显示或张冠李戴)。各培养单位请于3月4日前将收齐的电子照片及《毕业图像采集学生名单》(附件1)统一打包发至邮箱:xueweike@hqu.edu.cn。

三、采集费用

根据大学生图像采集网的收费标准为45元/人,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统一收取本单位毕业生图像采集费用,并转培养与学位科负责人。收费通知见附件3。

已自行补拍

已自行补拍的学生,不必参加此次图像采集,收到纸质照片后请尽快转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各单位汇总后交培养与学位科。

五、联系方式

培养与学位科:黄老师 0595-22693685 杨思椿402

图片社福建分社:沈玉 0591-87818684

附件:

 附件1.毕业图像采集学生名单.xls

 附件2.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规范.docx

 附件3.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收费通知.png

                              研 究 生 院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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