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授予郭瑞科等8人
博士学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华侨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12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予郭瑞科等8人博士学位。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位 类型 |
学位论文题目 |
1 |
郭瑞科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哲学 |
列宁宗教观研究 |
2 |
杨柳夏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法学 |
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新发展——以阶级关系为视角 |
3 |
袁利勇 |
数量经济学 |
经济学 |
我国经济杠杆的周期及其调整问题研究 |
4 |
杜威望 |
数量经济学 |
经济学 |
我国证券基金的投资潮涌问题研究 |
5 |
何丽雯 |
材料学 |
工学 |
钛酸盐基复合材料的制备及其光催化性能研究 |
6 |
车秋凌 |
材料学 |
工学 |
一氯三嗪型壳聚糖季铵盐的合成及其在天然织物中的应用 |
7 |
郑秋锦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 |
消费者特征、外部情景与刺激对动漫衍生品冲动性购买的影响研究 |
8 |
赵坤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 |
创客在线社交动机对创业项目融资的影响研究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异议期(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3月28日)。如有疑义请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联系(泉州校区:0595-22693031;厦门校区:0592-6161270)。
学位获得者在异议期满后可以领取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领取注意事项如下:
(一) 领取时间
2019年3月28日后所有工作日
(二)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2培养管理办公室 0595-22693031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1培养管理办公室 0592-6161270
(三) 以非定向、自筹方式培养的博士生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领取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见附件1);
(3)学术论文未见刊的,须待论文(与上会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一致)见刊后持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学位证书。
2. 委托他人领取的
(1)有本人亲笔签署的《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代领委托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术论文未见刊的,须待论文(与上会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一致)见刊后持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学位证书。
(四) 以定向或委培方式培养的博士生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须提供的材料:
(1)人事部门开具由研究生本人领取其学位证书的介绍信(样本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
(4)学术论文未见刊的,须待论文(与上会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一致)见刊后持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才能领取学位证书。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doc
2. 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代领委托书.doc
3. 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样本.doc
研 究 生 院
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