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
与授予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培养单位:
由于毕业典礼时间定于6月底(第十六周末),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工作的相应流程不得不提前两周,时间紧迫,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提前做好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等后续工作。
1、学位论文送审
原安排第五周至第十三周,提前一周至第十二周(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请抓紧时间安排。
2、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及答辩
答辩资格审核原安排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各培养单位组织答辩在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答辩资格审核只要在答辩组准备好答辩审核材料提前三天至研究生院审核即可,不设起始时间。各培养单位请提前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尽可能的提早安排,务必在2015年6月10日前(第十四周)完成。
3、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第十五周(2015年6月16日前)提交学位授予拟上会材料。
学位评定分委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第十五周及第十六周进行,在第十六周末(即6月28日左右)毕业典礼前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尽早准备、提前安排各相关工作。
研 究 生 院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