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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王少芬博士学位的决定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点击数:

   王少芬,女,学号1100106004,2015年6月在我校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1038522015000015。根据举报,我校核查认定,王少芬的博士学位论文《国际粮价波动及对中国粮价传导效应研究》抄袭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第七条、《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大研〔2014〕6号)第二十三条、《华侨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华大研〔2016〕2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华侨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1月16日审议,决定撤销王少芬博士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


上一条: 关于2014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