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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2021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22〕60

  

关于奖励2021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

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闽学位办〔2022〕10号),我校共有26篇学位论文获评2021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2篇。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24号)及《华侨大学高水平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华大人〔2021〕34号),学校决定对上述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获得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奖励15000元,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奖励10000元(见附件1。指导教师奖励将通过赋分统一纳入绩效发放。学位论文重复获奖者,以最高奖颁发奖金,补足差额。

请各培养单位填写《2021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获奖学生银行账号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3日前签字盖章报送培养与学位科,电子版发至邮箱:xueweike@hqu.edu.cn。

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黄奕红  0595-22693685

厦门校区:刘    0592-6161262

 

附件:1.2021年获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名单

2.2021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获奖学生银行账号汇总表


                                                    

2022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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