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15〕41号
关于开展2015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
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大研〔2014〕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仅针对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仅包括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确认,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5年11月27日前将附件2、附件3各1式1份纸质版送交研究生院两校区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weike@hqu.edu.cn。其中,附件2电子版请按以下格式命名:“学号_项目负责人_项目名称(博士/学硕/专硕/工程硕士)”,例如:“1400206001-XXX-XXXXXXXXX(学硕)”。
联系人:黄奕红 0595-22693685
李静月 0592-6161271
附件:
1.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大研〔2014〕6号).doc
2.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申请表.doc
3.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汇总表.xls
研 究 生 院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