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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点击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21〕2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学管理,确保研究生课程顺利安排,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16号)规定,请各培养单位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按照2020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好本单位2020-2021学年第学期的课程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系统开放时间

2021113-2021115日。

二、教学起讫时间

202131-2021年716日,共20周,教学安排16周,第17、18周为复习周或课程论文撰写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或课程论文提交周。

、课时完整要求

所有课程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时,不得随意减少课时。课程考核均不能占用上课课时,须另行组织安排。

1.安排1-18周上课的课程,须实际上满16周课时方能结课。

2.安排1-9周、1-12周上课的课程,须分别实际上满9周、12周课时方能结课。

、任课教师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须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课程必须由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规范排课管理

各培养单位若有部分课程是由多位任课教师合上的,须在排课系统上列出所有任课教师及其实际授课时间,做到准确排课,届时多位教师合上一门课程的年终课时量划分将以系统实际排课情况为准。年终核算课时量时,原则上不再予以修改,若确实排课有误的,任课教师须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安排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经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予以修改,且培养单位培养异常情况计1次。正常授课且需计算课时量的课程,请在“开课管理”“排课管理”模块按步骤开排课;其它培养环节中的《学术道德与学术修养》《论文写作指导》课程请在“开课管理”“排课管理”模块开排课,年终计算课时量;其它培养环节中的《学术活动》《实践活动》《专业实践》等课程,不计算课时量的请在“其它培养环节开课管理”模块开排课。

、跨单位排课备案

请外单位的教师为本单位开课时,须在系统上向对方单位申请教师借用,对方单位同意后方能进行排课。若跨单位上课没有事先备案的,年终工作量核算将不予认可。

、规范调课管理

任课教师须按课程表的安排,准时到指定地点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提前下课、提早结束课程。考虑到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为保证课程的连贯性,中间休息时间可连上,但不得提前下课。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课的,须提前在系统上提交调课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调课;未提前办理调课手续的,按无故缺课处理。任课教师因急事无法提前办理调课手续的,须在事后24小时内主动提交说明,由培养单位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及时在系统上补办调课手续;未主动提交说明的,按无故缺课处理。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并课行为。

、开排课注意事项

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注意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不要与本科的课程时间冲突。学术型研究生的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上课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在中午、晚上及节假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课的,须由主讲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并经分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选修课的选课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3节连排的课程,只能安排在下午或晚上,不能排在上午。

、非全日制及境外班研究生教学

各培养单位应综合考虑此类研究生涉及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征求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境外班还应遵循外方单位意见,安排线教学或线下教学采取进校线下教学的,应按照我校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报备手续(培养单位申请→研究生院、校办、保卫处审批),方可安排学生进校上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采取线上教学的,各单位应及时对课堂情况、学生表现、问题、意见或经验等进行摸底,及时掌握线上教学情况,并将学生意见及时传达给教师,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

十、学堂在线

下学期我校将继续面向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开设2门“学堂在线”优质课程,即《如何写好科研论文》《工程伦理》,分别对应我校《论文写作指导》《工程伦理》2门课程。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中国知网”课程作业管理系统

为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期我校将继续面向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全覆盖使用“中国知网”课程作业管理系统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教材选用备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各培养单位均应进行教材选用审核备案单位根据2020-2021学年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将教材选用情况填入《华侨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核(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请于1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邮箱:pyb@hqu.edu.cn

其中,在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上,根据《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委宣〔2017〕10号)的文件要求,特强调如下:1教材选用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的统一。2坚持优先原则:优先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公布目录中的教材,优先选用各级各类优秀教材。3选用教材审核后不得自行更换,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教材,应重新进行审核备案。

三、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黄老师  0595-22693685

厦门校区:杨老师  0592-6161269

 

附件:

1.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安排变更审批表

2.华侨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核(备案)汇总表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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